增值税专用发票迷失了,,要重新开票怎么处置??
若是纳税人失落了已经开具的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和发票联,,而采购方尚未认证抵扣的,,采购方持销售方提供的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地点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迷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采购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赞成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若是纳税人仅失落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若是纳税人失落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可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若是销售方失落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能够将发票联复印,,作为记账凭证。若发票联已经交给采购方,,可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与从金税卡中重新打印一次的记账联,,作为记账凭证,,到主管税务机关经过认可后作为记账凭证。
若是销售方失落了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全数联次,,则按迷失空缺专用发票处置。
若是纳税人失落已经过税务机关认证相符的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采购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地点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迷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采购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赞成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若仅失落了发票联,,可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若仅失落发票联、、、抵扣联、、、记账联或全数联次的,,处置方式与失落未认证专用发票一样。




